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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仁丹、吴娜持有预告登记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07-02  

遗失声明

 张仁丹、吴娜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金水街1-13号1单元501室的预告登记证(201506230255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仁丹、吴娜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