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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持有不动产登记证明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07-02  

遗失声明

 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八经街7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辽(2021)丹东市不动产证明第0015191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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