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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庆堂持有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07-06  

遗失声明

 王庆堂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安区东平大街73-3号1单元402室的受理凭证(202106110508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庆堂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