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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曲以波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07-06  

遗失声明

  曲以波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安区珍珠小区7号楼711室的房屋所有权证(2010062812611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曲以波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