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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广军持有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07-09  

遗失声明

 陈广军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桃南小区28号楼204室的受理凭证(202106170173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广军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