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网上公告 > 遗失声明
关于林丹持有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07-15  

遗失声明

 林丹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财神庙街28号2004室的受理凭证(202107060193号)、丹东市元宝区财神庙街28号2003室的受理凭证(202107060219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丹
2021年7月15日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