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网上公告 > 遗失声明
关于全皓杨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07-28  

遗失声明

 全皓杨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锦江街100号1910室的房屋所有权证(2014071015411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全皓杨
2021年7月26日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