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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克堂、王杰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07-28  

遗失声明

 毕克堂、王杰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聚宝街164号603室的房屋所有权证(2009081108511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毕克堂、王杰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沙河镇街73-4号3单元1305室的不动产权证(辽(2021)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37299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毕克堂、王杰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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