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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伟持有的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07-28  

遗失声明

 高伟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四经街大院小区1号楼106室的受理凭证(202106040218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伟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