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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生、王明珍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07-30  

遗失声明

 李生、王明珍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安民镇群英村十组的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丹合建第1233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生、王明珍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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