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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明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08-04  

遗失声明

 李明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沙河镇铁路住宅1号楼4-8号的不动产权证(辽(2019)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33524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明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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