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李明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沙河镇铁路住宅1号楼4-8号的不动产权证(辽(2019)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33524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明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