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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家柠持有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08-09  

遗失声明

 王家柠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金山大街1130-17-1-6号的受理凭证(202106180145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家柠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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