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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利持有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08-17  

遗失声明

 张利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朝凤小区8号楼318室的受理凭证(202107220122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利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