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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罗桂美持有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08-18  

遗失声明

 罗桂美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安区楼房镇梨树村10组的受理凭证(202106240215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桂美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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