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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洁兰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08-18  

遗失声明

 王洁兰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宝山大街120号3单元105室的房屋所有权证(2014091907411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洁兰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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