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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姜希燕持有不动产权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08-20  

遗失声明

 姜希燕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白房路124号1单元301室的不动产权证(辽(2020)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00400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姜希燕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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