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范茂旭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宝山大街138号3单元205室的不动产权证(辽(2018)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35401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范茂旭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