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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杜清云生前)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08-24  

遗失声明

 (杜清云生前)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表厂路64号1006室的房屋所有权证(20150422017511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任婷婷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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