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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群、姜永珍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08-26  

遗失声明

 陈群、姜永珍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胜利街汽车厂北厂小区28号楼2-103室的房屋所有权证(2003126401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群、姜永珍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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