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刘赫晨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锦山大街342-5号2单元2306室的不动产权证(辽(2017)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07676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赫晨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