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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唐晓霞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09-06  

遗失声明

 唐晓霞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国强路12号1005室的房屋所有权证(2012090706111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唐晓霞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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