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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德生、史微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09-08  

遗失声明

 李德生、史微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安区五龙背镇胜利大房身组的房屋所有权证(91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德生、史微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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