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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付焌峰持有的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09-15  

遗失声明

 付焌峰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纤维街49号楼4单元5-13号的受理凭证(202109060124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付焌峰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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