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赵凤英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学院东街19-11号1单元1603室的不动产权证(辽(2018)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51350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凤英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