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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颖持有的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10-11  

遗失声明

 王颖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金海路9号1502室的受理凭证(202012210188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颖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