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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彦明持有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10-12  

遗失声明

 吴彦明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文澜路24号2单元1603室的受理凭证(202008100279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彦明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