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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于世杰持有不动产登记证明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10-13  

遗失声明

 于世杰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5号2单元904室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辽(2017)丹东市不动产证明第0014400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于世杰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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