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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孙佳云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10-15  

遗失声明

 孙佳云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体育馆47号206室的房屋所有权证(20150605012711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佳云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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