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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成波持有的不动产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10-19  

遗失声明

 张成波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安区东昌路31号4单元709室的不动产权证(辽(2019)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29863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成波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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