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网上公告 > 遗失声明
关于张健红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10-19  

遗失声明

 张健红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农委小区85号楼205室的房屋所有权证(2008120179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健红
2021年10月19日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