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网上公告 > 遗失声明
关于张馨之持有不动产权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10-21  

遗失声明

 张馨之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55-4号702室的不动产权证(辽(2018)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23639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馨之
2021年10月21日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