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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崔武持有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10-25  

遗失声明

 崔武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金山大街1130-48-7号、元宝区金水街1-6号1单元303室的受理凭证(202010100244、202010100248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崔武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