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王岩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学院东街17-8号1单元101室、振安区楼房镇梨树村一组的受理凭证(202109220167、202109140172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岩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