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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岩持有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11-01  

遗失声明

 王岩有的,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学院东街17-8号1单元101室、振安区楼房镇梨树村一组的受理凭证(202109220167、202109140172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岩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