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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静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11-03  

遗失声明

 李静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沿江开发区堰江花园1号楼1504室的房屋所有权证(2010012201711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静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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