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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丹持有受理凭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11-09  

遗失声明

 王丹的,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生物小区3号楼2单元104室的受理凭证(202110290210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丹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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