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姜运财(生前)、李桂兰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浪头镇北环路新开岭社区11号楼431室的房屋所有权证(2004144557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桂兰、姜春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