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网上公告 > 遗失声明
关于曲淑华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11-18  

遗失声明

 曲淑华的,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金海路42号2703室的房屋所有权证(2014092412411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曲淑华
2021年11月17日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