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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孙永凤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11-19  

遗失声明

 孙永凤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安区五龙背镇站后西街34号5单元510室的房屋所有权证(20151016030111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永凤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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