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范丹平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文庆路53号1单元1002室的受理凭证(ZW202111300175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范丹平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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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丹平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文庆路53号1单元1002室的受理凭证(ZW202111300175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范丹平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