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顾日红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金河大街188-11号2单元404室的受理凭证(ZW202112220164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 顾日红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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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日红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金河大街188-11号2单元404室的受理凭证(ZW202112220164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 顾日红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