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李吉强、张艳秋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沙河镇街79号606室的房屋所有权证(2010072110611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李吉强、张艳秋
2022年02月14日
遗失声明
李吉强、张艳秋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沙河镇街79号606室的房屋所有权证(2010072110611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李吉强、张艳秋
2022年0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