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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玉杰持有不动产登记证明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2-03-10  

遗失声明

 李玉杰持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锦山大街379-1号2单元504室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辽(2017)丹东市不动产证明第0006795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 李玉杰
2022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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