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马俊、徐美玲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振兴区纤维南路17号1单元702室的不动产登记证明(201605090012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马俊、徐美玲
2022年04月12日
遗失声明
马俊、徐美玲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振兴区纤维南路17号1单元702室的不动产登记证明(201605090012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马俊、徐美玲
2022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