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李晓宁、袁莉丽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金山大街1180号1单元1208室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辽(2019)丹东市不动产证明第0018812号)声明作废。
声明人:李晓宁、袁莉丽
2022年10月21日
遗失声明
李晓宁、袁莉丽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金山大街1180号1单元1208室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辽(2019)丹东市不动产证明第0018812号)声明作废。
声明人:李晓宁、袁莉丽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