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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孙永安遗失声明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6  

撤销孙永安遗失声明的公告

 

孙永安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海燕路1-8号503室房屋,他项权证(证号:011163)于2022年11月15日办理遗失声明作废。现因上述他项权证已找到,产权人申请撤销上述遗失声明。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永安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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