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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王晓彤、赵恩波遗失声明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2  

撤销苗锋、孙智超遗失声明的公告

王晓彤、赵恩波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学院西街41号1单元201房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2122810711号)于2022年12月01日办理遗失声明作废。现因上述房屋所有权证已找到,产权人申请撤销上述遗失声明。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晓彤、赵恩波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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