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王弘为、于婷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十一纬路铁路住宅46号楼1--22室的不动产权证(辽(2017)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02335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王弘为、于婷
2023年03月27日
遗失声明
王弘为、于婷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十一纬路铁路住宅46号楼1--22室的不动产权证(辽(2017)丹东市不动产权第0002335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王弘为、于婷
2023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