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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治强、刘展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3-04-21
遗失声明
李治强、刘展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元宝区金汤小区3单元507室的房屋所有权证(2009051200711号)声明作废。
声明人:
李治强、刘展
2023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