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王双、蔡义伟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55-2号1单元1301室的房屋所有权证(2011011400611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 王双、蔡义伟
2023年06月29日
遗失声明
王双、蔡义伟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55-2号1单元1301室的房屋所有权证(2011011400611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 王双、蔡义伟
2023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