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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家义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3-10-16  

遗失声明

      刘家义持有的,坐落在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28号708室的房屋所有权证2009110300911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人: 刘家义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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